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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听说以前请家母照顾小孩的原本是国中国文老师後来升任校长的一位阿姨,很意外的独自在家中过世了,有说是过劳也有说是气喘,真的很感慨生命之无常(impermanence),她的以前相处过一阵子的女儿大概也才念国小吧!?

    当初听到是过劳死时,心里ㄔㄨㄚˋ了一下,暴饮暴食爱吃胆固醇外加作息不正常(通常凌晨三、四点才睡)的我,应该说比较有这种猝死的机率吧!?又说是鼻过敏很严重,也有可能是气喘发作,而过敏性鼻炎+睡眠呼吸终止症我也有,这倒是让我起了将住址留给家人的念头。

    当初父母搬回来县府同住时,曾说过家人还是要住一起互相照顾,现在我相信这是正确且重要的,不过说回来爸妈的身体似乎比我还好得多,不知道是谁要照顾谁倒是了疑惑.gif

    高龄的外婆前阵子摔了一跤,搬到桃园就近让我们照顾,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对重要的亲人,「三不五时,爱要即时」(天心某人寿保险广告词)。下午爸妈不在家、弟弟也上班去,老人家怕没人陪伴,可我台北有课也必须出门,一直耿耿於怀,虽说大致不会出什麽事,不过老人、小孩都不该落单才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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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